抗癌公社是骗局吗?探其互助保险模式,观风口下的发展与未来

2025-12-04

当然,我们这里谈的是互联网+相互保险模式,也出现了较多类“抗癌公社”的平台:比如2014年10月泛华保险经纪推出的互助平台,以及今年以来陆续出现的壁虎、互助家及夸客联盟等。在张马丁看来,就“抗癌公社”的定位而言,它与国内的互助保险及国际上的众筹医疗有相似之处。

彼时雷军讲过这样一番话语,即“风来了,连猪都能飞上天。”,伴随着风起云涌般的互联网金融狂风劲吹,以及相互保险组织监管政策出台推展,互助保险自今年起始,就如同热浪疯狂来袭,拥有非常强劲的态势,仿佛颇有要站到“互联网 +”风口之上的趋向。

的确,互联网保险兴起的态势之下促进了互助保险的蓬勃热流,它既源自最古老的保障形式,又有可能变成互联网保险组织发展中的模式,正逐渐在互联网保险领域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在一年的时间当中,类似具备网络特点且带有相互保险功能特性的平台等情形,就像春笋在雨后大量迅速地冒出来 。

对外界广泛认定为首家互助保险平台的抗癌公社而言,今年以来发展迅速,截至发稿时社员已接近20万人。抗癌公社的张马丁对记者说,“究竟是我们引发了这一场风暴,还是这场大风促使了我们的发展。”在这个风口位置,抗癌公社应充当的角色是“风”,而非“猪” 。

类抗癌公社模式平台涌现

早在2014年4月,抗癌公社在北京组织了小型沙龙活动,张马丁告知记者,举办小型沙龙之际,众多保险业内人士以及投资圈人士,对抗癌公社的模式展开了深入探讨,其中争论最为激烈的话题是抗癌公社的定位以及发展前景,尽管对于其发展仍旧存在质疑,然而对“众保”模式大多予以肯定。

可是呢,现如今一年的时间已然过去,互助保险热得发烫,致使各类机构都异常踊跃地热衷于去申请成立相互保险公司,每一个都摩拳擦掌,表现出跃跃欲试的样子,:

比如说,在8月14日的时候,九鼎投资发布了一则公告,宣称会借助旗下的子公司去参与发起设立相互保险组织,那里暂定的名字是众惠财产相互保险总社;在7月,由中国保险中介行业协会(筹)给各个保险中介机构下发了相关通知,也就是“关于征集‘安平责任相互保险公司(拟设)’一般发起会员的通知(供参考)”,此通知面向保险中介行业公开征集一般发起会员;在6月10日,新国都、汤臣倍健这四家上市公司联合在一起发起设立信美相互人寿保险公司(筹)等等 。

除去上述那些机构之外,今年以来,在国家工商总局所披露的预核准名称当中,已经出现了至少5家“疑似”相互保险的公司,它们分别是汇友建工相互保险有限公司,国民互助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海达财产相互保险有限公司,众康互助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万诚相互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 。

当然,我们所谈论的,是互联网加上相互保险的模式,这种模式出现了较多类似“抗癌公社”的平台,像2014年10月泛华保险经纪推出的互助平台,还有今年以来陆续出现的壁虎平台,以及互助家平台,还有夸客联盟平台等 。

只有众多家市场主体展开竞争,才能够成就一个行业,而这也存在一种驱迫力,能让我们更为奋力地去完善自身。抗癌公社的机制具备着这样的特点,那就是用不着社员预先缴纳费用,不会构筑起常备基金,进而规避形成资金池,只有当社区里有成员患上癌症的时候,其他成员才会发起捐助行为。资金会直接抵达患者那里,当前采取向社区成员每月发送一回账单这种方式。张马丁告知记者,像这一类的平台或者公司,虽说同样是以互助作为形式,然而跟 “众保” 模式究竟还是有所不同的,况抗癌公社聚焦于大病医疗费用的筹措,在方向层面亦是不一样的。反倒是发生在行业范畴之内的,造就了一种彼此互助相互保障的业态情形,这对人们针对众保模式达成理解,算得上是有所助益的 。

张马丁认为,抗癌公社在2011年5月上线,它是中国首家众保平台,因抗癌公社的探索,去年以来在报端广泛出现,其践行的众保模式有了较多模仿者,这算得上为行业贡献了自身力量抗癌公社是不是骗局,据了解情况是这样的。

许多保险业内的人士觉得,互助保险可能会变成一些机构进入保险业的新途径,这也成了互联网保险创业项目所盯上的范围,然而监管层针对它的规定相对模糊,有说法表示,对于互联网保险里的一些相互保险、互助保险的类别,监管层或许暂时不将其纳入监管,并且还要持续观察。

抗癌公社,坚持互联网互助社区定位

当一众都于谈论互联网加上相互保险之际,抗癌公社所谈论的是什么呢,在竞相去申请相互保险牌照这事儿上,抗癌公社维持了冷静 。

至少有4家平台,我们知道它们在申请牌照,但抗癌公社暂时还没有进行这样的考虑。尽管抗癌公社作为一股“风”,为整个互联网保险或者相互保险的热浪来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然而它自身却不算是风口上的那只“猪”。张马丁形象地对记者如此表示。

按照他所讲述的情况,从规则方面来讲,“抗癌公社”所设定的目标是,针对每一位不幸患上癌症的公社成员(其中包括白血病患者),去筹集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用于治疗以及生活的费用。成员所应履行的义务是,在成为正式成员直至65周岁的这段时间里,必须向其他每一位患癌的成员捐助m元。与之相对应的权利是,在从成为正式成员开始一直到65周岁的这个阶段,如果不幸患癌,将会获得其他成员每人m元的捐助。

其中,m和社员人数有着关联,它是30万元除以人数的总和,比如说,要是有3万名社员,那就是每人次捐助10元;要是有10万社员,便是每人捐助3元;要是有50万社员,每人次捐助0.6元;要是有100万社员,那就每人次捐助0.3元。除了癌症之外,抗癌公社的保障范围还涵盖官方定义的其他24种大病,不过筹集的费用是10万元 。

张马丁表示抗癌公社是不是骗局,这是抗癌公社所要坚守的众保模式,是基于互联网的小额互保,与商业保险或者互相保险预先收取保费不同,抗癌公社自身并不属于保险 。

例如,依据保监所颁布的《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相互保险具体是指,存在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有具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个人,他们通过订立合同从而成为会员,还缴纳保费并且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针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时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在被保险人死亡时,在被保险人伤残时,在被保险人疾病时,又或者当被保险人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时,当被保险人达到合同约定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据张马丁的看法,从“抗癌公社”的定位来讲,它跟国内的互助保险以及国际上的众筹医疗存在相似的情形。互助保险呢,是由一些有着共同要求且面临同样风险的人自愿组织而成的,乃是一种预交风险损失补偿分摊金的保险形式。然而,“抗癌公社”自身不属于互助保险或者众筹保险,和互助保险有所不同的是,它免费就能加入,不存在基金,并且也无需预先缴费。

张马丁称,如今无论是互联网金融,还是互联网保险监管举措都已然实施,其最大的影响便在于,要促使抗癌公社摆脱自身定位的不明晰状态,还要使外界能更清楚地理解并支持“众保”模式。未来依旧需去努力争取举办关于众保模式的研讨会议,致力于在业界以及学界,都让众保模式变得更为清晰明确。依照我们的认知,抗癌公社首先它是一个互联网社区,接着才是一个互助的平台。若是想和互联网保险或者相互保险产生关联,那只能说它是类似相关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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